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和学风建设,推动本科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海南大学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海大办〔2022〕2号),现将2021-2022学年第2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海南大学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校级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校领导听课以联系学院为重点,兼顾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学院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他职能部门领导听课不少于 2学时。
2. 听课人员如发现教师迟到、未到、随意调停课等教学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联系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课后及时填写海南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记录表可扫描、拍照发送至zpzx@hainanu.edu.cn或纸质提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办公楼113室)。
联系人:刘燕霞 电话:66252753
附件:海南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