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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1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过程管理,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确保日常教学工作正常运行,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海南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海大教〔2018〕118号)及《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海大质评〔2020〕11号)文件有关要求,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员于第9-10周(11月2日-13日)开展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同志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以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内涵建设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二、检查内容

坚持教学评估常态化,每学期开展一次,每次选取2-3个教学评估项目对所有教学单位进行评估。根据教学实际,本次检查评估内容为:1.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执行落实情况;2.教学档案管理的规范和质量,重点评价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3.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和学校教学督导抽查教学档案,访谈学院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教务办管理人员,召开学生、教师代表座谈会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过程监控,组织人员积极开展自查工作。

(二)教学督导赴各学院的具体检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准备,安排专人配合督导检查,及时提供检查资料,安排好访谈、座谈工作。

(三)期中教学检查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并以简报形式予以全校公布。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反馈给相关学院或部门,要求整改。对于成绩登记错误等构成教学事故的将予以严肃问责和处理。

联系人:唐鸿倩,电话:66219139

邮箱:zpzx@hainanu.edu.cn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