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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院级教学督导组长会议

日期:2020.12.14 点击:

2020年12月10日下午,学校在行政办公楼401会议室召开院级教学督导组长会议,研究、部署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及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体系建设等事宜。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胡新文出席会议,各学院教学督导组长或督导代表、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任郭立萍主持。

会上,胡新文副校长对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质量评价将直接影响教学单位的综合考核成绩;二是职责担当,教学督导要在提升教学质量,特别是帮助青年教师成长中扛起责任和担当;三是群策群力,多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及学校教学督导沟通,共同建设完善校院两级督导体制机制;四是开拓创新,在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提升教学督导在全校教学工作中的地位,营造良好的教学督导氛围,提升全校师生对教学督导的认可度。

郭立萍主任简要通报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并对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及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建设作进一步的强调和部署。她强调,学校正以人才培养“五抓”为契机,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新形势下,教学督导的重点工作是监督学校教学工作有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评价学校教学质量,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对《海南大学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的指导指导思想、体系组成及其组织实施等相关事项做进一步解释和说明,并要求学院结合期中教学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制度建设与工作计划方案的制订工作,确保教学督导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帮助教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会议建议各学院,一要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明确教学督导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加强交流和学习,提升督导能力水平;二要注重质量评价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应参照学校的质量评价通用性标准,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等制定本单位适用的标准或实施细则。三是要及时总结、反馈监督与评价结果,强化持续改进,保证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四要注重过程性评价,引导教师规范考核与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效。

    最后,会议研讨、修改了学校教学督导起草的《海南大学线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通用类)》等7项教学主要环节质量评价标准,各参会督导为完善我校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积极建言献策。